中新網(wǎng)6月26日電(記者 張恩 梁波)山西省長于幼軍6月26日下午在山西省進一步開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擊“黑磚窯”專項行動暨督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山西省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公安機關在打擊黑磚窯刑事犯罪行為、整治非法用工的問題上,頭腦是清醒的,態(tài)度是堅決的,應對也是得當?shù)。一經發(fā)現(xiàn),堅決打擊,毫不姑息。
于幼軍認為,造成這一事件和這類問題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和教訓:
一是這類事件暴露出山西省對企業(yè)勞動用工和流動人口的依法監(jiān)管不到位,尤其是農村地區(qū)存在明顯漏洞和薄弱環(huán)節(jié)。這幾年,山西各級黨委、政府對煤礦、鐵礦、非法磚廠等企業(yè)非法用工特別是其中拐騙民工、強迫農民工勞動和非法使用童工等刑事犯罪問題的態(tài)度是明確、堅決的,一經發(fā)現(xiàn),就給予嚴厲打擊。省政府這兩年多次下發(fā)整治規(guī)范小煤礦、小磚窯、小玻璃器皿廠等勞動用工秩序文件,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并取得一定效果。在此基礎上,山西去年啟動維護農民工權益的地方立法工作,今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會議通過頒發(fā)我國第一部省級人大立法的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法規(guī)。
然而,近期發(fā)生的這些“黑磚窯”事件,暴露出山西省在農村地區(qū)勞動用工和流動人口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漏洞和薄弱環(huán)節(jié),以及政府監(jiān)管不到位的嚴重問題。
長期以來,政府有關部門對勞動用工和流動人口管理的注意力和監(jiān)管工作主要在城鎮(zhèn)和規(guī)模較大的工礦企業(yè),對農村地區(qū)的小作坊、小礦山、小磚窯、小工廠等勞動用工問題疏于管理,基本處于失察和失控狀態(tài)。公安機關對農村流動人口的管理存在漏洞,工商部門對無證磚窯等無證生產經營的企業(yè)也疏于管理。
于幼軍指出,正是由于政府相關部門對農村地區(qū)社會管理的缺位和一些干部、公職人員的失職瀆職以及個別人的腐敗行為,使一些農村地區(qū)非法用工尤其是拐騙民工、使用童工和雇用智障人員等犯罪行為得以存在,使得一些非法窯主得以為所欲為,濫施淫威,導致農民工流血流淚,遭受欺凌。
二是這類事件暴露出山西一些地方的農村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未能認真履行職責,個別村干部甚至包庇縱容黑窯主,致使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時,這些村級組織和干部卻麻木不仁、熟視無睹,沒有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當?shù)毓矙C關舉報,耽誤了打擊犯罪分子和解救受害民工的時機。
三是這類事件還暴露出一些黨政企干部政治素質不高,政治敏銳性不強,沒有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不善于以“三個代表”、科學發(fā)展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方法觀察和處理問題,對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健康和重大切身利益問題沒有引起高度重視。眾多的網(wǎng)民和媒體對農民工、童工和智障人員受到傷害表達出極大的關注和憤慨,這反映出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正在廣泛深入人心,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保護人權意識和人道主義思想不斷增強,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xiàn)。我們各級黨政干部必須自覺順應歷史進步的潮流,再也不能絲毫怠慢,更不能漠視事關人民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各種問題;必須自覺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指導自己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頭,處處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自覺把與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密切程度,作為黨委、政府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各項工作輕重緩急的主要依據(jù),盡心盡力多做解民憂、助民困、造民福的實事、好事。
于幼軍提出,山西省各部門一定要認真汲取以上深刻教訓,充分認識搞好這次專項行動關系到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關系到維護國家法制的尊嚴,關系到社會穩(wěn)定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要把專項行動當作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xiàn)。要以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精心組織專項行動,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各方面的長效管理機制,務求取得令人民群眾滿意的實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