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5日電 中共中央日前決定:張高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張立昌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趙洪祝任浙江省委委員、常委、書記;習近平不再擔任浙江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附:張高麗簡歷
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1946年11月出生,福建晉江人。197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廈門大學經(jīng)濟系計劃統(tǒng)計專業(yè)畢業(yè),大學文化,教授。
1965至1970年在廈門大學經(jīng)濟系學習,任系學生會主席;1970至1985年在石油工業(yè)部門工作;1985至1988年任廣東省委委員、省經(jīng)濟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1988至1993年任廣東省委委員、省政府副省長;1993至1997年任廣東省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1997至1998年任廣東省常委、深圳市委書記、深圳警備區(qū)黨委第一書記;1998年起任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深圳警備區(qū)黨委第一書記。2001年任山東省副省長、代省長。2002年3月在山東省九屆人大五次會議上被補選為山東省省長。2002年11月任中共山東省委書記。2003年1月辭去山東省省長職務。2003年4月在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7年3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是中共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六屆中央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