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聽民意,與網民互動,這樣的作秀還要更多些。當然,僅做到這些還不夠,最終判斷是不是作秀,還要看實際行動,還要看實效,還要看能否讓群眾“說了不白說”,說了能管用
7月2日,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與線上線下的網友交流座談,期間有網友提出尖銳意見,認為官員給網友寫信也好,關注網民留言也罷,都有作秀之嫌。汪洋表示,“不批評也不否定”這種想法,因為作為省委書記,不可能一天到晚在網上跟所有網民交流。但任何職位都有他工作的規(guī)則和方法,領導同志親力親為做一件事情,實際上是倡導一種風氣。(7月2日人民網)
作秀,原是演藝人員的本職工作,根據劇情安排或商業(yè)需要,粉墨登場。不知何時,作秀的詞義擴大了,而且成了明顯的貶義詞。個別地方官員華而不實的行為,或者個別地方出臺某項不切合實際的管理辦法,常常被批為作秀。而一旦被視為作秀,基本上就成了言不由衷、嘩眾取寵的代名詞。不可否認,現實中確實存在各種“秀”和“愛秀”的人,但如果把所有官員的行為一概都貼上作秀的標簽,也有失公允。
區(qū)分是否作秀,要看動機和實際行動。作秀的主要特征,是弄虛作假,只做表面文章,比如一些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或者避重就輕,只為博取眼球,比如喜歡說一些漂亮話,信誓旦旦、慷慨激昂,卻不干實事,甚至私底下搞貪污腐敗。無實事求是之意,有嘩眾取寵之心,就是作秀。這不僅是一種歪風邪氣,而且可謂一種“犯罪”。
對照上述特征,密切聯系群眾,聽取群眾意見,顯然不在作秀之列。相反,這是官員應盡的職責。推進網絡問政,發(fā)揮網絡的優(yōu)勢和民意通道功能,有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有領導人率先垂范,更不能說是“面子活”。習近平同志前不久就強調:“當今時代,信息手段十分發(fā)達,利用信息工具了解和掌握情況,也是一種方式,而且是越來越重要的方式!
如果上網聽取民意,回復民眾意見,這樣的行為還被認為是特立獨行,只能說明這種“秀”還太稀缺。這樣的舉動,至少比對網上意見閉目塞聽,甚至動不動就“跨省追捕”要好得多;能在網上碰到,會自己發(fā)帖與網民互動的官員,至少比百姓下跪也難見一面的官員更值得信任。
汪洋說的是實在話,領導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不能搶網絡評論員或管理員的飯碗,更不可能天天泡在網上,解決所有問題。這種事先宣揚的網上交流活動,更大的意義在于其示范作用——它可以告訴各級政府官員,領導同志主張什么、倡導什么,同時也是督促相關部門,積極把網絡問政工作做好的重要手段。
當然,僅做到這些還不夠,最終判斷是不是作秀,還要看實際行動,還要看實效,還要看能否讓群眾“說了不白說”,說了能管用。同樣,這也需要通過擴大民主參與,通過包括網民在內的公民監(jiān)督來實現。(丁永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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