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3日電 據(jù)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策略發(fā)展委員會政制發(fā)展專題小組,本周五將總結討論2012年選舉辦法,為這次小組討論畫上句號。港府于第四季決定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辦法,盡早咨詢公眾。
根據(jù)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給策發(fā)會專題小組的文件,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的辦法歸納了不同意見。在行政長官選舉上,委員會普遍認同2012年選舉委員會應過渡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委員會,有利兩套選舉安排的銜接,而且提名門坎應維持選委會總人數(shù)1/8,但未能為提名上限,及要取得四組別各1/4提名達共識。
不過,在2012年的特首選舉安排上,仍存在不少分歧。有委員認為2012年選舉辦法的民主程度應在目前基礎上有明顯的進步。只是也有委員認為,安排不應大幅改變,首先2017已普選行政長官,2012年的選委會只會運作一次,不應有大改動。而從現(xiàn)在到2012年只有四年半,沒有足夠時間討論,以作出根本性改動。
對于選委會的組成及人數(shù),主要是維持四界別800人組成或在800人以上。也有委員認為,在現(xiàn)時四個界別中,增加、分拆和合并某些界別的分組,如增加婦女、青年、中小企、輔助專業(yè)、中港貿易等界別分組。
不過,也有委員認為,2012是普選最后一屆,毋須重組界別分組。要擴大選民基礎和人數(shù)也有不同意見,有委員提出把區(qū)議會納入選委會,但有指擴大選民基礎必需要有足夠時間討論如何調整,否則應維持不變。
在立法會產生辦法上,較多委員認為,在議席上要增加現(xiàn)時60席至70席,但也有認為增加至80席可以培育更多政治人才及促進政黨發(fā)展,但有指一次性增加20席可能引起太大變化。也有個別委員認為功能組別存廢沒有定案前,不宜增加議席,以免為增加哪些新功能界別引起爭執(zhí)。
委員認同在考慮功能組別選民范圍時,要增加立會代表性和認受性,要符合均衡參與和減少社會爭執(zhí),但如何增加則沒有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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