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5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初級法院25日續(xù)審歐文龍4名親屬和3名商人涉嫌行賄、受賄和清洗黑錢一案,將傳召廉政公署人員作供。
歐文龍涉貪案“延續(xù)篇”于今年1月14日開審,涉及被告有歐文龍妻子陳明瑛、歐榮光(歐父)、歐文富(歐弟)、歐陳華彩(歐弟婦)、何明輝(商人)、陳東生(中鐵負責人)及殷飛歷(商人)。7人中,陳東生同意缺席受審。陳明瑛及何明輝下落不明,澳門廉署通過國際刑警發(fā)出全球紅色通緝令,通緝令也包括商人林偉在內(nèi)。
案件經(jīng)過14堂審訊聽證,上周復活節(jié)司法假期暫停一周,25日進入第15堂聆訊,首度傳召廉政公署人員上庭作證。
被終審法院重判27年的歐文龍,于本月初以證人身份就家人被牽連入局一案開腔,不下十次強調(diào)一切與4名親屬無關,力挺家人基于對他的信任按其指示行事。歐文龍“家人從不過問”的說法,與他父親歐榮光、弟歐文富及弟婦歐陳華彩的解釋不謀而合。他們異口同聲回應,基于對歐文龍的信任,從不多問。
對于商人何明輝、陳東生及殷飛歷通過轉折方式將賄款存入歐文龍操控的海外空殼公司或親人戶口,歐文龍解釋,眾人涉嫌奉上的巨額金錢均為“顧問服務費”。并聲稱自己任司長時,與有關商人有“生意”上的關系,但被控方質(zhì)疑。歐文龍首度爆出應何明輝提議,內(nèi)部認購PO5地段的海明灣畔樓花,落訂全以口數(shù),承認從中賺取過千萬元利潤。
過去14堂聆訊,法庭先后傳召了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巢樹恒,工務局長賈利安,建設發(fā)展辦主任陳漢杰,工務局副局長李燦烽,工務局公共建筑廳圖則暨工程處人員李霧船、徐英華、李新發(fā)、陸惠財、陳偉雄等人上庭作供。
多名證人俱指出,在公共工程評標過程中,均曾收到上級“指示”,令某一指定公司獲批工程。多名協(xié)助被告何明輝將賄款轉入歐文龍戶口的二判商,大多選擇性失憶,頻以“不清楚”、“不記得”回應,惹來主席法官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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