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天一股股熱浪襲來,在非指定水域游泳的人也越來越多,溺亡事件也在不斷上升。今年4月以來,僅民間打撈組織北京海鷹打撈隊就已打撈了9具溺水身亡尸體。據市人大代表張風調查,本市每年溺水死亡都高達數十人,在2004年北京警方不再負責打撈民事尸體后,此類事件主要交由社會性質打撈隊具體實施。然而,在沒有法律法規(guī)約束的情況下,漫天要價、治安隱患、打撈隊員權益保障等等問題日益突出。
近日,晨報記者隨張代表一起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現狀
“不給錢不下水、下水未必撈上來”
個體溺亡 多由民間組織打撈
據張風代表調查了解,本市夏季河湖水域情況復雜、冬季水面冰情不穩(wěn)定、外來務工人員多,近年來市區(qū)范圍內及周邊地區(qū)發(fā)生溺水身亡事故次數不斷攀升,其中包括意外溺亡、事故溺亡、自殺等不同情況。據不完全統(tǒng)計,1999年到2009年之間年平均溺水死亡人數都在數十人。今年入夏以來,本市溺亡人數也已達20余人。
受季節(jié)時段性和專業(yè)性質等因素制約,目前本市公安機關編制內主要設立服務于刑事案件偵破及大型公共活動水下安保工作的水下作業(yè)人員。對于突發(fā)性強的個體溺亡者打撈工作,目前主要采取民間作業(yè)組織與警方協作,由警方協調溝通,社會性質潛水打撈隊具體實施的方式進行。
利益驅動 打撈隊伍良莠不齊
張代表了解到,目前本市尚無民事尸體打撈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而現行打撈方式卻帶來了種種問題。目前參與打撈的大多為商業(yè)性質潛水俱樂部。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社會上某些不具備相應資質,甚至缺乏起碼道德操守的組織或個人,打著“溺亡打撈作業(yè)”的名義,出現了“張嘴兒上萬”、“不給錢不下水”、“下水不一定能撈上來”,甚至因價錢談不攏,任由尸體漂上水面等嚴重影響公共治安整體形象的事件。
而另一方面,真正從事民間溺亡的打撈者卻要面對來自輿論的巨大壓力。由于大眾對溺水身亡事故專業(yè)知識的缺乏,導致潛水員常常背負“見死不救”、“賺死人錢”等惡名。據張代表調查,一個人的溺亡過程時間很短,淡水中僅需要2至3分鐘,即使在海水中,至多6至8分鐘也就“回天乏術”。事實上,在溺亡打撈的作業(yè)時間段內,打撈隊員是在打撈一個“可能引起社會治安環(huán)境混亂、公民恐慌和自然水域污染”的“物件”,已不存在“救人”因素。
另外,民間打撈隊在沒有“名分”的狀態(tài)下,其“戰(zhàn)斗力”也在銳減,資金捉襟見肘,設備不完善,核心操作后繼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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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救援列入
消防培訓大綱
志愿服務組織藍天救援隊也有一支自己的水下救援隊伍,他們的隊員來自潛水愛好者。負責人胡京玉在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目前,他們的潛水訓練基地已經給我國幾個省份的消防隊潛水員進行了培訓,和北京消防隊的培訓工作也正在接洽當中。據他介紹,消防隊伍把包括打撈訓練在內的潛水救援列入培訓大綱是在近兩年的事情,可能還不為人們所知。在他看來,消防隊伍在救援、打撈等方面相對來說設備更完善,辦法更多。
作為專業(yè)的潛水教練、有著豐富救援經驗的胡京玉特別強調,潛水救援、潛水打撈是一件科學嚴謹的事情,只有熱情是不夠的,打撈人員需要經過專業(yè)的培訓和長久的練習,這就是為什么很多救人的“英雄”最終卻丟了自己的性命。我們國家的安全教育、自救常識教育還有提高的地方。另外,他認為,民間組織可以輔助配合國家來完成某些任務,但不可能代替國家的作用。
代表諍言
●應加快建立規(guī)范化、正規(guī)化的溺亡打撈應急制度。擁有一支長期固定、制度健全、體系完備、身份明確、保障有力的民間溺亡打撈協作團體,并將其納入到政府公共應急制度內。
●溺亡打撈應不應該收錢,收多少,應由誰來買單,始終是事故現場及事后最容易引發(fā)社會矛盾的關鍵所在。有關部門應該出臺條例予以規(guī)范。設立專項救援電話,向社會公示。
張代表稱,相關部門目前正在對溺亡打撈的規(guī)范工作進行調研。代表建議的內容充實了有關部門在這方面的工作思路,并在具體的落實當中,會適時向社會發(fā)布。
調查
商業(yè)打撈人的酸甜苦辣
打撈收費 每具尸體5千元
7月7日凌晨,海鷹打撈隊負責人崔杰接到海淀警方電話,一家醫(yī)院的兩位年輕護士在醫(yī)院對面水渠意外落水溺亡,請他去打撈尸體。接到電話的崔杰急忙帶著潛水打撈設備,趕到事發(fā)地點。水不深,很清澈,兩位女孩靜靜地漂在水面上,幾分鐘后,她們被打撈出水,這時崔杰手表顯示的時間是凌晨1點37分。
“兩個女孩那么年輕,把她們抱上岸的時候,心里真不是滋味!贝藿芷届o地對晨報記者說。但這樣的情況,崔杰要常常面對。今年4月以來,他已經打撈了9具溺亡尸體,這樣的工作他已經干了六七年,從2004年開始,他就開始和警方合作打撈尸體,海淀、東城、天安門等區(qū)域的警方大多會找他合作。
崔杰的收費標準一般是每具尸體5千元,“我們去了首先想的是先把人撈上來,也給家屬一個心理安慰,本來就很悲痛,如果上來就講錢,有些不講人情!贝藿苷f。就因為這樣,他也遇到了不少扯皮的事,“家屬說好了給錢,但撈上來以后又反悔”,空手而歸便成了常有的事!叭思易饕究念^,你還好意思要嗎?”更有甚者是蠻橫不給錢。如果是有所屬單位,收費就順利多了,這次那家醫(yī)院就支付了崔杰1萬元。
冰下、化糞池 打撈落下后遺癥
已經60多歲的崔杰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不時咳嗽,“呼吸系統(tǒng)確實不怎么好,這幾年干了不少冰潛打撈的活,對身體傷害挺大的”。2007年1月22日在昌平沙河打撈兩個小孩的情景,他依然歷歷在目。“當時的水溫也就4度左右,晚上就撈出來一個,第二天又接著撈,在水里待了3個多小時”,崔杰回憶說,“最冷的是出水那一瞬間”。而在2008年轟動一時的化糞池打撈事件,更是讓崔杰落下了皮膚病后遺癥,當時因為沒有全封閉的潛水服,化糞池里的臟物附著在崔杰身上,同事用特大號垃圾袋把他整個套了起來“運”回來,最后用大水龍頭給他沖了好一陣。崔杰指著自己那件心愛的半干式潛水服說,這是他下狠心花了1萬多買的,也只穿了一次,因為一般情況穿濕式潛水服就夠了。
打撈員心聲 希望受雇于政府
談起為什么要干這份工作,崔杰坦然說,“咱就會這個,靠這個生活呢”,F在的工作對他來說,掙的就是個辛苦錢,“經常要面對死者的面目、深夜回家整理衣物時不經意就會發(fā)現亡者毛發(fā)!贝藿苷f,打撈者確實要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才能一直堅持干下去。盡管在從事著商業(yè)打撈,但崔杰認為,民事打撈應該是一種公益行為,政府可以把這件事情承擔起來,他也可以受雇于政府,讓一切都規(guī)范起來。(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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