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自稱在永和大王餐飲店吃飯時,被鹵肉飯中的硬骨硌掉兩顆牙齒,遂將北京永和大王餐飲有限公司告上豐臺法院,要求其賠償治療和鑲牙費用13200元。昨天,記者從豐臺法院獲悉,該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吳女士起訴稱,2010年4月17日14點40分,她在永和大王科興路店就餐時,其購買的鹵肉飯內埋有一塊長約1.5厘米的硬骨,正常用餐的她被硌掉兩顆牙齒。她當時就找到該店值班經理,但是值班經理打電話向總公司匯報后,告知她等待處理,雙方至今協(xié)商無果。
吳女士認為,她因被硌掉牙齒,花費治療費、鑲牙費合計13200元。為此,她起訴至法院,要求永和大王賠付這些損失。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中。(記者 武新 通訊員 王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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