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廣大消費者而言,今天有一條重要的利好政策開始實施。深圳市國土房產局昨天(11月19日)公布了深圳市2007版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與2006版價格標準相比,今年各區(qū)的價格標準均有56%的大幅上調。
最新標準今起執(zhí)行
昨天下午,具有官方背景的深圳房地產信息網(www.szhome.com)在首頁以頭條消息的形式公布了《關于公布深圳市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告》(深房中字[2007]08號)。
通知說,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5]26號)及《國家稅務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根據住宅市場價格變化情況,現(xiàn)將調整后我市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公布。本次價格標準公布有效期限為2007年11月20日起至下次標準調整為止,在此期間如有調整,以最新公布標準為準。
深圳市確定的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應同時滿足以下3項條件:住宅小區(qū)的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執(zhí)行減半征收契稅的優(yōu)惠政策,適用稅率為1.5%。
購房者的好消息
2005年7月1日,我市開始實行第一版的“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當時上限最高的是福田區(qū),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為11000元/平方米以下,最低的是龍崗區(qū),為6500元/平方米以下。到了2006年,我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將6區(qū)價格平均提高500元/平方米,屬于“微調”。今年,我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調整幅度更大,各區(qū)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同比均上調56%。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鋒表示,這次變化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進行的正常調整,是稅務部門征稅的參考依據,但是客觀上說,普通住房價格標準上限上調,對購買普通住房的市民無疑是重大利好,將減輕他們購買此類住房的所交的契稅。
另外,專家還指出,國土房產部門這次公布價格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將起到抑制我市房價上漲的作用。因為,如果各區(qū)房價進一步上漲,就會撞到價格這條“紅線”,開發(fā)商、購房者和房地產市場應該會“冷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