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前,北京市地稅局將完成對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的稅源清查工作,“達到清算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納稅人辦理土地增值稅稅款清算”;2007年度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款也將在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3日同時下發(fā)《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稅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做出了上述規(guī)定。(周明)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