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緊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對4戶家庭出租經適房的處置意見,住保辦副主任黃信敬透露,將對經適房、廉租房展開拉網式的復核。
暫未發(fā)現有人“騙購”
除了要注銷3戶家庭其房地產權登記手續(xù),退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責令退回違規(guī)出租所得,并規(guī)定自退出經濟適用住房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詳見昨日本報一版),針對其它媒體報道的經適房前有人“遛名狗、跑靚車”等現象,市住保辦也展開了相關調查,不過并未發(fā)現有人“騙購”。
有媒體報道,程富強開車帶租客看屋,住保辦工作人員與交警部門核查發(fā)現,程富強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機動車記錄;小區(qū)里停放的豐田凱美瑞、北京現代、帕薩特等4輛機動車車牌,經核查發(fā)現均為私人所有,車主姓名不在廣州廉租住房保障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系統(tǒng)內,即車主既未申請住房保障,也未享受住房保障。
另據調查,被曝光的遛狗人是廉租戶,2008年1月26日入住金沙洲惠風二巷5號202房,今年已不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因此,昨日下午市住保辦開始對其保障資格進行復審,同時,將據稱“價值達8000元的狗”納入家庭資產復核中。若不再符合條件,該租戶將被取消廉租保障并騰出所住房屋;若符合條件,也將對其享受保障方式進行調整。
“踩線”中介將被處罰
據調查,如無中介“牽線”,一般租客沒法找到經適房出租房源。廣州市房管中介所負責人表示,已對金沙洲故意“踩線”的中介機構現場發(fā)放整改通知書,并勒令其自檢,將視其整改態(tài)度與措施酌情處罰,最高罰款額在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并將吊銷或注銷主要責任人的資格證。
據了解,中介機構每放租一戶會收取1000元左右的中介費,《新快報》記者暗訪發(fā)現,中原、美聯(lián)等中介機構至少代租了20戶經適房,違規(guī)收入總額接近2萬元,這筆賬要如何處理,有無具體的措施?房管中介所負責人表示,將根據中介機構上報的情況,核對其租賃合同或業(yè)務來往交易登記等資料,如有隱瞞,將嚴肅處理,甚至交由司法機關處理。接下來,將對各中介公司發(fā)放通知“不得為轉租的房屋進行中介服務”,呼吁市民共同參與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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