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使用稅下調進入實施最后籌備階段。在向市人大提供的情況說明中,地稅局透露,深圳目前實行的1至6級土地劃分范圍將進行調整,這意味著,部分企業(yè)所需要承擔的每平方米30元的土地使用稅,近期有望“減壓”。
企業(yè)叫苦政府醞釀“減負”
據了解,我國自1988年11月1日開始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在經濟發(fā)展初期,深圳考慮到吸引投資等需要,一直未開征此稅種,而是由國土部門征收土地使用費。2007年11月1日開始,深圳恢復征收土地使用稅,按照土地基準價的高低劃分為六個等級,標準從每平方米3-30元不等,同時,由國土部門征收的土地使用費停止征收。
自去年下半年金融危機爆發(fā)以后,旅游、高爾夫以及房地產部分企業(yè)反映土地使用稅給企業(yè)帶來了極大的壓力。曾有企業(yè)反映,僅土地使用稅一項的支出,就增加了3倍,部分片區(qū)甚至達到了9倍之多。
通過等級調整下調稅負
據了解,由于地方沒有自行制定稅收政策和標準的權限,深圳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確定,并沒有擅自更改的權限。不過,此前,市地稅部門曾經表示,已經就土地等級范圍劃分問題與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和研究,以期全市各街道土地等級的劃分更為合理和切合實際。
在近日就審計報告中的問題向人大進行說明時,深圳市地稅局透露,將調整納稅等級范圍,降低這部分的稅負。經過基層調研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地稅局聯合國土部門重新調整了深圳的土地使用稅納稅等級范圍,適當縮減目前一、二級土地的范圍,整體下調三、四、五級土地納稅等級的方式,達到降低全市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負的目的。目前,相關方案已經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正在為推出實施做最后的工作。(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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