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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24日公布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在全國抽樣的105個城市620個房地產(chǎn)開發(fā)項目中,大多數(shù)地價占房價比例在15%-30%之間,平均為23.2%,其中,最低比例為5.3%,最高為58.6%。廣東省內有24個樓盤項目的地價和房價比被公開,地價房價比普遍接近或超過30%,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調查報告顯示,在此項調查的620個案例中,銷售房價最高為45000元/平方米,最低為1130元/平方米;地價占房價最低比例為5.3%,最高為58.6%。在這620個樓盤中,地價房價比在40%以上的項目有40個,約占6.45%;在30%以下的約占 78%。
不少業(yè)內人士認為,國土資源部公布的調查結果旨在澄清“地價推高房價”的爭論。針對公布的數(shù)據(jù),昨日,多位業(yè)內分析人士認為,該調查結果側面證明了房地產(chǎn)行業(yè)利潤率偏高的現(xiàn)實。
資深地產(chǎn)評論人王世泰認為,單憑國土資源部這個動作,斷然無法結束“地價和房價誰決定誰”的爭論。高房價絕對不是哪一只手推動的,政府壟斷一級土地市場,是推手之一,但銀行信貸過度寬松,開發(fā)商追求暴利的原始思維,都會成為推手。
但上述結論遭到開發(fā)商集體抗議,他們認為這個測算并不準確。國土部這份報告計算的只是單純的地價和房價比較,“沒有涉及到土地稅費和開發(fā)商持有土地的資金成本”。
本報記者 朱文策 南方日報記者 王昊 《每日經(jīng)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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