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園路買房子送老婆”、“湖里區(qū)樓王買房送老婆”、“特價、七夕情人節(jié)買房送老婆”,昨天,有讀者致電本報反映說,中介廣告“忽悠”人。記者調查后發(fā)現(xiàn),廈門有多家中介打出此類雷人廣告。
記者詢問這些中介后發(fā)現(xiàn),他們多數(shù)是在玩文字游戲,目的只是吸引購房者眼球。不過,其中也有一位最雷人的中介業(yè)務員竟對記者說:“我們是真的要送老婆給購房客戶的,不過,送的老婆具體年齡多少我們不保證!
生意慘淡 中介出“怪招”
受房產新政影響,最近幾個月廈門市二手房成交量越來越低。根據(jù)廈門市國土房產局發(fā)布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2010年7月廈門二手房成交量和二手居住用房成交量較6月份分別下降四成左右。目前,二手房市場買賣雙方紛紛陷入觀望,成交量下滑,二手居住用房成交下滑明顯。
在這種情況下,許多生意慘淡的中介開始頻頻出“怪招”,希望以雷人廣告吸引眼球,誘惑購房者上門。昨天,記者瀏覽廈門幾家房地產網站發(fā)現(xiàn),不僅有買豪宅送老婆、買樓王送老婆,甚至也有“買三房送老婆,買兩房也送”。
“買房子送老婆”,究竟如何理解?對此,廈門金尚路一家中介的業(yè)務員小張對記者說:“看你自己的理解了,你自己怎么理解,這句話就是什么意思!彼诰W絡上還以低價誤導客人,一套金尚路國貿陽光小區(qū)的房子,標價是1萬元,但是記者電話詢問他以后,他又說,該小區(qū)單價最低是每平方米12000多元。
還有思明區(qū)一家中介也打出了“高品質社區(qū),買房送老婆,不買會后悔!”
在調查中,記者還發(fā)現(xiàn),很多中介都在網上以“超低價”吸引購房者,但是,等購房者真的想買時,他們又會說 “報價有誤”,或者說 “最低價那一套已經賣出去了”,然后,再向你推介其它房源。總之,目的就是吸引購房者上門。
單身男性打爆“熱線”
中介業(yè)務員小廖在網上發(fā)布說有一套文園路的房子出售,也是“買房送老婆”。記者向他詢問如何理解這句話時,他說:“就是買這套房子,就送給你老婆!庇浾哂謫栒f:“如果你們送的老婆年齡比我大怎么辦?”他答說:“老婆年齡大小不關我事!
湖里區(qū)祥店附近的中介小林也打出了“買房送老婆”的口號,他向記者解釋說:“買房送老婆”意思是“買這套房子,送給老婆”。同樣是以這個雷人口號推介房子的業(yè)務員小戴解釋說:“這句話的意思是買房子送給老婆,‘給’字忘了加上去,造成了歧義!
一位打出此類廣告的中介業(yè)務員向記者坦承,其真正含意為 “讓顧客買房送給老婆”。不過,該業(yè)務員也告訴記者,廣告發(fā)出去后,他的電話成了“熱線”,異;鸨渲卸鄶(shù)為單身男性撥打。
一位中介對這些同行的做法并不認同,他告訴記者:“我們不會打出這樣的廣告誤導客戶,這其實只是在玩文字游戲!
記者了解到,這則“雷人”廣告語雖然吸引了不少購房者的眼球,但實際上,這些中介的二手房成交量并未因此好轉。很多購房者只是打電話問問,一旦聽明白是噱頭后就掛電話了。
律師解讀
有意混淆 涉嫌誤導
對于這則廣告語,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認為,“買房送老婆”的廣告語涉嫌有意混淆,偷換概念,容易引人誤解,屬于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這種行為實際上已經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廣告發(fā)布的規(guī)定。同時,這種廣告還違反了《廣告法》中尊重社會風尚的原則,工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發(fā)布此類廣告,并消除影響,還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處以罰款。
記者 陳捷 實習生 馬巍
參與互動(0) | 【編輯:位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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