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志新 通訊員徐永峰)武漢某高校一女大學生送商家維修的電腦被盜,內存千余張與男友的私密照片,向商家索賠50萬元。為避免此類糾紛,洪山工商分局昨日出臺武漢首份“電腦維修服務合同”,特別約定維修方不得復制或者泄漏消費者硬盤中的信息。
去年3月24日,武漢某高校外語學院女生陳某拿著自己的筆記本電腦,到位于廣埠屯電腦城的該品牌武漢客戶中心維修。4天后,陳某被告知:電腦在維修部被盜。維修部也立即向警方報案,還到多個舊電腦市場尋找未果。
由于電腦中存有大量資料,還有上千張與男友的私密照片,陳某向該維修部索賠50萬元。維修部認為,不應承擔損壞或丟失電腦內存儲資料的責任。后經工商人員調解,根據被盜電腦6600元價格,維修部賠一臺8000元左右新電腦。
據了解,聚集3000余家電腦經銷商的廣埠屯電腦城,消費者硬盤信息中個人隱私泄漏現象屢見不鮮,僅廣埠屯工商所去年就受理類似投訴1400余起。
昨日,記者在“電腦維修服務合同”中看到“特別約定”:維修方不得擅自復制或泄漏消費者硬盤中涉及個人隱私及相關保密的信息資料,否則應予以賠償,賠償方式和額度由雙方根據情況另行約定,或依法訴訟判決。
合同中還約定在維修前,消費者應對保修電腦內的數據進行備份,維修方將維修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數據損失或丟失的風險告知消費者,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零件所有權歸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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