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5月14日電(記者周之江、王新明)貴州師范大學原招生就業(yè)處副處長呂國富14日表示,學校2004年在核查新生入學信息時,沒有將羅彩霞的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作比對,信息核查工作存在疏漏。
據(jù)悉,“羅彩霞事件”發(fā)生后,校方查找發(fā)現(xiàn)了羅彩霞的電子檔案。記者通過比對羅彩霞的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后發(fā)現(xiàn),紙質檔案中的照片、家庭出身等信息都是冒名者王佳俊的,而電子檔案中顯示的則完全是羅彩霞的個人信息。
對此,呂國富解釋說,羅彩霞入學時學校相關部門只對她的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以及紙質檔案等重要信息進行核查,而沒有將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作過比對,也沒有發(fā)現(xiàn)冒名頂替的行為。
呂國富說:“由于羅彩霞的電子檔案中的信息已經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核準,我們就認為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是一致的,所以,沒有對二者進行核對。現(xiàn)在核實后發(fā)現(xiàn),兩件檔案中顯示的并不是同一個人!
據(jù)貴州師范大學負責人介紹,2004年,貴州師范大學經有關部門審批,調劑招生計劃到湖南省。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將羅彩霞的電子檔案通過招生錄取系統(tǒng)投放到貴州師范大學,由貴州師范大學審錄。
2004年,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邵東一中學生王佳俊盜用其同學羅彩霞身份證和高考成績,被貴州師范大學錄取,并于2008年6月獲得本科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此事經媒體曝光后,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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