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信良
據(jù)《南國早報》報道,新年伊始,廣西恭城瑤族自治縣開始正式實施對考上公務員的恭城青年的獎勵政策:考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獎勵6萬元,考上廣西區(qū)直機關公務員獎勵3萬元,考上桂林市直機關公務員獎勵1萬元。此政策一經(jīng)推出,便引發(fā)各方爭議。
如今公務員考試被稱為“國考”,千軍萬馬過獨木橋,過了“橋”就能成為吃“皇糧”的國家干部。年輕時讀過契訶夫的小說《小公務員之死》,主人公就因為在劇場打了噴嚏,“不慎”將唾沫濺到了坐在前排的將軍級文官身上,一而再再而三地道歉,大官人最終不耐煩而怒加呵斥,小公務竟嚇得一命嗚呼。想必那時俄國的公務員地位還很低,待遇也很有限。而現(xiàn)在中國的公務員擁有的權力與享有的權利肯定要高得多,才會吸引那么多優(yōu)秀人才千方百計擠進公務員族群。
既然考上了公務員,原本就有如此優(yōu)待,恭城縣的獎勵政策就頗讓人費解:獎勵“新科”公務員,莫非是為了“錦上添花”?但花納稅人的錢送“花”,征求過納稅人的意見嗎?而就保障就業(yè)而言,作為一個尚不富裕的少數(shù)民族縣,政府應注重的是“錦上添花”,還是“雪中送炭”?如此做法,還真有點“劫貧濟富”的味道。
第二個疑問:獎勵新科公務員,也分“一甲”“二甲”“三甲”?按常理,國家鼓勵公務員下基層,特別是對那些勇于獻身落后地區(qū)基層建設的有志青年,應該加以褒獎。而恭城縣卻反其道而行之,兩眼朝天,按“中央”“自治區(qū)”“市”三級從高到低不等額獎勵,偏偏不獎勵考上本縣政府與各鄉(xiāng)鎮(zhèn)的公務員,莫非獎金的高低與有無只取決于權位的高低?
難怪很多網(wǎng)友紛紛質(zhì)疑,這是不是一種變相行賄?到底是獎公務員,還是在鋪設將來與上級政府部門的“溝通途徑”?
設身處地想一想,恭城縣有關部門說不定真有“苦衷”。地方政府當然也是要趨利避害的,而“利”與“害”又多半來自于上級政府的決定。倘若恭城子弟真的考進了中央、自治區(qū)、市的直轄機關,而又因受了本縣獎勵之恩,思圖報答父老鄉(xiāng)親,那么,他們將來起到的作用,可能就相當于各省市的“駐京辦”,甚至比這還要有用得多。
地方政府打“鄉(xiāng)情”牌,只能說明某些地方領導眼中,公權力是可以隨各種私情而私化的。只要揉搓進了種種“人情”,原本應該公正與公平的行政力便會癱軟下來,任人牽引。在他們看來,“人治”的法力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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