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隼
真正解決的辦法,不在于教育部監(jiān)督下的高校自查,而在于完善細化各類懲戒制度,必要時,尋求司法力量的支持;以及能否形成學術打假的獨立力量,這種獨立力量應該包括教育和司法體制內(nèi)的上層執(zhí)行力量以及體制外的民間力量,這才是決定學術打假成效的另一個關鍵。要掃黑,先打掉保護傘,一樣的道理。
為了有效遏制學術不端行為,教育部日前決定成立學風建設協(xié)調(diào)小組,負責制定高校學風建設的相關政策、受理直屬高校學風問題舉報,并且組織對重大學風問題進行調(diào)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等。消息傳出,眼前升起的應該是一幅學人們奔走相告、彈冠相慶、頷首稱快的喜悅圖景了吧?———且慢!盡管以最普通的、最基本的、最保守的善意,營造類似樂觀的情緒有可能最終還是要遭遇當頭棒喝。答案很簡單,對于一個體制性的問題,教育部的牽頭打假和明確表態(tài),并不能提供一條有效治理的清晰路徑。
首先,作為公立高校的直接領導和管理部門,教育部有義務、有權力、有責任去設定鐵律,殺一以儆百。此前,在今年三月,教育部就發(fā)出了《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高!皩Ρ拘S嘘P機構或者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負有直接責任”,并建立健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工作機構。同時,首次較為詳細地列舉了當下較為常見的學術不端行為。相關態(tài)度不可謂不明確,藥下得不可謂不猛。實際情況的反饋卻演繹成了黑色幽默。
今年六月份,東北某院校的一位校級領導就領銜主演了一出“被迫抄襲”的鬧劇,劇情梗概為:“論文第一署名人的導師被第二署名人的學生蒙蔽,非!疅o辜地’抄襲了同行的論文”,結果是除了以“失察之責”道歉,幾乎毫發(fā)無損。聯(lián)想到近來相關學術腐敗案例的頻發(fā)及其最終處理結果,很難叫人相信查處學術不端行為會有“斬立決”的氣魄。要想讓公眾相信你是動了真格的,最簡單、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要跟行政、司法領域治理貪腐的大動作PK一番,拿出“殺無赦”的手段來。光有通知、意見和態(tài)度,沒有切實的懲戒措施和處理辦法,不過只是隔靴撓癢,走走過場而已。
其次,沒有從體制方面肅清學術不端的源頭,斷難徹底根治學術不端。眾所周知,當下學術不端之風,并非發(fā)自空穴。直言之,乃是一個急功近利的大環(huán)境使然,科研成果的量化考評制度首當其沖!罔顧科研發(fā)展規(guī)律的科研成果和論文數(shù)量要求,是逼著科研工作者造假的一個體制性原因。無論研究生畢業(yè)答辯資格的獲取,還是科研人員的課題申請以及各種學術榮譽和獎勵的成果數(shù)量化要求,都是將眾多意志薄弱的科研工作者逼良為娼的幕后黑手。當我們滿懷喜悅地宣布我國業(yè)已成為僅次于美國而雄踞全球論文發(fā)表大國第二把交椅的偉大成績時,陶醉于終于超越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博士學位制造國那一個幸福的時刻起,學術不端的治理只能注定成為一種絕美的鏡花水月,望眼欲穿者也只能慨嘆凈化學風的遙遙無期。
其三,不正視學術圈里既已形成的盤根錯節(jié)的利益鏈和裙帶關系,要想尋找到一個打假的突破口和著力點,殊非易事。很多打假案例最終結果的不了了之和輕描淡寫,與利益相關方的群體性自保和袒護有著密切的關系。很多高校在面臨體制內(nèi)的學術不端行為時,不僅習慣于,而且擅長于內(nèi)部消化“矛盾”,在侵權的雙方之間充當和事佬,處理起來厲行“拖字訣”,更有甚者,還樂于共同進退,攻守同盟。真正解決的辦法,不在于教育部監(jiān)督下的高校自查,而在于完善細化各類懲戒制度,必要時,尋求司法力量的支持;以及能否形成學術打假的獨立力量,這種獨立力量應該包括教育和司法體制內(nèi)的上層執(zhí)行力量以及體制外的民間力量,這才是決定學術打假成效的另一個關鍵。要掃黑,先打掉保護傘,一樣的道理。
教育部打假機構的設立,當然是一個進步。但是,在這種進步中,除了一種最基本的良善姿態(tài),暫時還無法解讀出更多的內(nèi)涵。教育部牽頭打假本來就是天經(jīng)地義的,而以眼下的學界現(xiàn)狀看,尤需要有更多的實際內(nèi)容,我們有足夠的耐心和熱情,期待真刀真槍的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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