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教育部網(wǎng)站刊登了十所知名中小學聯(lián)合向全國教師發(fā)出的倡議書,倡導全國教師反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收受學生、家長的財物。這是教育部首次以學校聯(lián)名的方式掛出不收禮的倡議書。
教師節(jié)“送禮”的概念是很復雜的。雖然都是“送禮”,然而送一張賀卡,與送一張1000元的購物卡,這兩者分明有著本質的不同。前者可謂“人之常情”,而后者涉嫌教育腐敗。
筆者并不贊成一刀切地反對教師收禮,在教師節(jié),送點小禮物給教師以表感恩,這和向貪官行賄有著本質不同。即便在不太重視人情的美國,教師也收禮,但收得很有“原則”,紐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要求每名學生的禮物價值不得超過5美元。
在中國,我們也經(jīng)歷過給教師送一張賀卡等小禮物以表心意的年代,但為何發(fā)展到后來,家長送禮越來越多,禮品價值越來越高?家長的送禮心態(tài)類似于“囚徒困境”,當信息不透明時,家長便會追求送出禮物的檔次,以便在送禮者中“出類拔萃”,從而贏得老師的青睞,讓自己的孩子“贏在起跑線上”。
既然這種心態(tài)源于信息不透明,顯然,例如采取美國的做法,以“廉價”為原則,規(guī)定禮品的價值標準,是有效的辦法之一。
但是,問題的癥結不止于此。即便規(guī)定了送禮標準,家長也會“搶跑”,暗渡陳倉之事在各領域常有之。因此,最關鍵的,恐怕還是家長對教育公平缺乏信心,反倒是相信用金錢可以贖買教育公平,有些家長想讓孩子得到老師的重點關照,這其實也是對教育公平的不信任,因為他們相信腐敗可以擊倒教育公平。
一些老師在收禮后,對一些孩子照顧有加;家里沒送禮的孩子,則很可能在座位安排上、犯錯后受到的處理上,都會受到不公平待遇,這種區(qū)別對待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學生家長的心態(tài),強化了家長們一定要送禮的決心。從某種意義上說,送禮越來越腐敗化,是一面鏡子,照出了我們教育公平的最短板。
如果對學生的座位安排、犯錯處理、督促學生學習等方面,都有公平的規(guī)范,而不是班主任可以隨意而為;如果投訴渠道通暢、學校非常重視監(jiān)管教師是否能公平對待孩子,那么,家長就不會熱衷于依靠送禮“搶跑”。僅僅只是倡議老師不收禮,而不在細節(jié)上重視培植教育公平的土壤,那么倡議可能只具觀賞性。徐德國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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