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永春六月八日電 (黃瑤瑛 顏堯民)福建永春縣五里街驚現(xiàn)明清殘石碑,碑中的“……泉院”疑是“林泉院”,即歷史上的南少林在永春的分院,八日,泉州南少林寺方丈釋常定親自前往中國白鶴拳史館驗證。
據了解,這塊石碑是該縣五里街鎮(zhèn)八十三歲村民辜連云在其家旁觀音寺附近發(fā)現(xiàn)的,這塊殘碑是中間部分,有一米多高,寬二十多厘米。經過拓片,石碑顯示兩行文字,上行為“泉院住持沙蘭契酬修”,下行為“七娘追資生眾五X(字跡模糊)”。
泉州市博物館館長陳建中說,這塊石碑刻于清代康熙年間前后,石碑文大致意思是,當年寺廟維修時費用不夠,七娘追加資金,并牽頭發(fā)動習武之人捐助,寺廟住持沙蘭為表酬謝,特地立碑。
陳建中分析說,“七娘”應是“方七娘”,從當時的年代和社會背景看,有錢又能發(fā)動習武之人,非方七娘莫屬。據《永春縣志》記載,清初年間方七娘曾在觀音寺開設武館。陳建中的分析與《永春縣志》的記載相吻合。
查看殘石碑后,泉州南少林寺方丈釋常定說,“泉院住持沙蘭契酬修”的“沙蘭”應是“沙門”,從字面上看,有可能是當時南少林寺被火燒后,一些僧侶逃到安永德等地繼續(xù)傳播南少林武術,此石碑有可能是南少林寺在永春的分院或下院,但這些還有待文史專家的進一步鑒定才能下結論。
泉州少林寺亦稱南少林寺,建于唐朝,規(guī)模雄偉,系中國南禪宗名剎,南派少林武術發(fā)祥地,歷代高僧名師輩出,影響遍及海內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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