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本色集團非法集資案又有新進展。
記者獲悉,8月10日下午1點,吳英案從金華市檢察院退回東陽市檢察院。這意味著金華檢察院認為僅憑現有證據無法認定吳英構成合同詐騙犯罪。此前吳英因涉嫌合同詐騙犯罪金額過億,按有關規(guī)定由東陽方面移至金華審理。
記者還從相關渠道獲得一份東陽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這份長達47頁的東公訴字[2007]第343號文件中,逐一記錄了吳英等8名犯罪嫌疑人每一筆資金的來龍去脈。
正是通過這份文件,記者初步還原出一個以吳英為首、林衛(wèi)平等7人為"一級代理"的集資模式。通過逐級的再借貸,100多人的"下下線"被卷入吳英案中,形成一個類傳銷的金字塔集資模型。
"我們都被吳英'綁架'了。"作為"下下線"之一的義烏老板朱某對記者說。她在案發(fā)后一直因集資款而四處躲債,在她的再借貸之下有更多從事貨代、房產中介、印刷廠和餐飲服務業(yè)的人陷入其中。
吳英案不過是中國近年來非法集資活動的一個縮影。7月30日,公安部公布了上半年共破獲747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案件。
一張9000萬的白條
"經向林衛(wèi)平借到人民幣9945萬元整。"記者獲得的一份落款為"借款人吳英"的借條這樣寫著。
這張借款條為復印件,字跡略顯潦草,所用的紙是巴掌大小的888便箋,上面沒有任何公司的抬頭。
這張9000多萬的借條日期是2006年7月24日,斯時正是吳英最為風光的時刻。吳英的許多借款都用了這種白條的形式借得,數額大則9000余萬元,少則數十萬元。
據起訴書顯示,吳英早在2004年就開始涉足高利貸業(yè)務。
其最初活動地點不在她的家鄉(xiāng)東陽,而是在更為富庶的城市寧波。2004年9月,吳英就從夏某等4人處借款,開始的第一筆借款金額只有區(qū)區(qū)25萬元。在整個2004年,吳英顯得十分小心謹慎,單筆借款都沒有超過10萬元。
據了解,2004年前后,吳英在東陽市內的產業(yè)只有喜來登俱樂部、西街貴族美容、千足堂足浴等,資產數量至多在千萬左右,日后聞名一時的本色集團也還沒有成立。
2005年起,吳英的借貸軌跡轉回東陽。是年本色集團成立。也正是從此以后,吳英逐漸享有了"億萬女富豪"的光環(huán)。2006年8月10日到10月12日,吳英在東陽市工商局注冊成立了本色商貿、本色車業(yè)等12家實業(yè)公司。一度東陽的黃金地段遍布本色集團投資的產業(yè)。
<起訴意見書>第4頁顯示,從2005年到2007年1月間,吳英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為名,非法吸收存款共計90089萬元,所得款項被吳英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個人揮霍、本色控股及下屬公司的經營與管理等,并造成巨額存款無法歸還。
起初,吳英吸收存款的利息約為7厘-1分/天(年利率約為256%-548%),以借100萬元為例,她每天需要支付放貸人7000元,每個月就高達21萬。而央行的基本貸款年利率一般在5%-6%之間,吳英的出價是央行基本利率的50到100倍。
知情者稱,一些早期借錢給吳英的人確實發(fā)了一筆橫財,"她必定要讓一些人先嘗到甜頭,這樣雪球才能越滾越大"。而吳英及其本色集團的大規(guī)模投資計劃,也讓許多人深信不疑。
2006年,吳英的地下借貸利息降到5厘/天,卻有更多人趨之若鶩。在部分當地公職人員的信任之下,吳英"信譽"陡然上升,包括那張9000萬的白條,都是在那個階段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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