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濟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不能只查一個“帶頭大哥” 應全面查處“股神”
2007年07月19日 09:08 來源:中國證券報


    漫畫:股市帶頭大哥正報送檢察機關批捕。 中新社發(fā) 謝正軍 作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帶頭大哥”被拘,很顯然是“大哥”在沒有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從事了證券咨詢和經營活動,屬于非法經營。這樣的違法行為被查處,是十分必要的。但問題在于,類似于“帶頭大哥”的非法咨詢、非法經營,在證券市場上屢見不鮮。這些未經任何工商部門和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構和個人,天天通過網站、媒體以及炒股軟件、手機、股票信息機等,以專家名義,公開招徠投資者,向投資者散布傳言,提供咨詢,從而獲得非法收入。更有些人,以“民間股神”、“炒股大王”等名義,開設收費講座、股民培訓以及代理炒股等,大肆斂財,其違法違規(guī)行為,并不亞于“帶頭大哥”。由此可見,對違法違規(guī)咨詢和經營活動的查處,僅僅是查“帶頭大哥”還遠遠不夠,必須堅決、全面地查處。

  我認為,監(jiān)管部門對股市參與者的監(jiān)管,目前除了投資者、證券分析師以及指定的證券媒體外,更應該對游離在這之外的所謂專家、網絡、廣播、電視以及非證券類媒體,設立一定的制度,來規(guī)范這些專家和媒體的行為,對他們誤導和擾亂人心的謠言制造和傳播行為予以追究和處罰。同時,監(jiān)管部門也應該通過及時的信息公開和澄清,來擊穿他們的傳言,穩(wěn)定投資者情緒。另外,建議監(jiān)管部門應該設立新聞發(fā)言人制度,及時傳遞管理層對市場的看法和意圖。與此同時,強化三大證券指定報刊的權威,避免投資者被小報、網絡誤導。(上海 陳奇)


 
編輯:聞育旻】
:::相 關 報 道:::
·股市不相信“帶頭大哥”:股民自己才是“本神”
·股民反映:聽信“帶頭大哥”指點讓我賠了數(shù)十萬
·“帶頭大哥”被指利用股民的愛心為自己沽名釣譽
·反思:股民投機心態(tài)不變 “帶頭大哥”之類不絕
·帶頭大哥可能被取保候審 成立公司或為洗錢
·涉嫌非法斂財 “帶頭大哥”正報送檢察機關批捕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