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12分報道,隨著我國經濟總體逐漸向好,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成為當前的民生熱詞。今年,全國已有10個省份調整并執(zhí)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平均漲幅達到17%。
從今年2月初起,江蘇省13個市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漲幅達到近13%,是歷年來上調幅度最大的一次。在省會城市南京,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到了960元。然而在記者采訪中了解到,最低工資上調三個多月來,有相當一部分市民并沒有感覺到明顯的實惠。
張小姐:工資比以前漲了一兩百塊錢,可總覺得還是不夠用啊,跟以前相比,現在物價多高啊。
浙江在此次調整中,最高一檔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從960元提高到了1100元,一度成為當時國內最高。位于杭州余杭區(qū)的浙江南都電源員工王富鋼于4月1日享受到最低工資標準帶來的變化,雖然工資漲了,但王富鋼認為對他的生活并沒有多大變化。
王富鋼:現在上調后是1100元,工資漲了,物價都漲了,其他東西都漲也是差不多的。
面對物價上漲,一次的調整顯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發(fā)改委昨天的發(fā)布會上,推動建立最低工資與物價水平相適應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似乎回應了百姓的呼聲。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剛明昨晚接受《新聞縱橫》采訪時,介紹了這種聯(lián)動的方式。
袁鋼明:聯(lián)動就是當物價上漲超過工資的時候就應該提高工資,由國家對低工資人進行補貼,工資上漲的程度達到和物價一樣。比如工資今年上漲是10%,而物價上漲了15%,說明工資的上漲幅度低于物價上漲程度,這時候工資就應該再增加5個百分點。這樣才不會造成工資上漲過快而老百姓實際收入下降的變化,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利益保障,有利于公關政策更靈活的實行。不至于稍微有點物價上漲就采取緊縮措施,這是解決矛盾或者保證一般特別是低收入人得利益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措施。
咱們國家現在最近一個季度的收入大概是8、9%,物價上漲是百分之二點幾,還沒有超過9%,所以從物價指數看,物價還沒有超過工資指數。如果現在我們的物價上漲超過了9%,這個時候工資就應該再上漲才行。當收入差距大時,即使整體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快于物價,但是低工資的人已經承受不了,所以看低收入的人對物價上漲的承受程度,把低收入的指數和物價指數掛鉤。
袁剛明教授說,最低工資標準緊跟物價漲幅的腳步是國外已經通行多年的做法。(記者楊守華 劉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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