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一則關于印發(fā)《新疆原油 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使我國醞釀數載的資源稅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開改革大幕。根據規(guī)定,新疆資源稅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二者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均為5%。
“新疆資源稅改革試點的正式啟動,標志著我國資源稅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必斦控斂扑L賈康2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全球發(fā)展低碳經濟的大潮下,我國資源稅改革的推進,對于完善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更好引導經濟結構調整、緩解中西部地區(qū)財力緊張都具有重要意義。
改革助增新疆地方財力
資源稅屬于地方收入。在資源價格普遍上漲的背景下推進資源稅改革,稅收將與資源價格變化掛鉤,無疑將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此次中央在新疆先行試點資源稅改革,表明了中央推動新疆加快發(fā)展的堅定決心。
烏魯木齊市委黨校經濟學教研室副教授王鳳麗認為,資源稅計征方式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將會對新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產生深遠影響。
我國現行資源稅采用從量計征,征稅范圍限于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等7個品目。在近年來資源價格不斷攀升的情況下,從量計征的方式已經脫離實際,資源稅收入不能隨資源產品價格和資源企業(yè)收益的變化而變化,稅負水平過低,難以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資源浪費。
以新疆為例,1993年新疆石油價格為每噸480元,天然氣價格為每千立方米200元,按從量計征原則,當時資源稅稅額標準為石油每噸12元,天然氣每千立方米4元,折算成資源稅稅率分別為銷售收入的2.5%和2%。然而,到了2008年,新疆石油價格已經達到每噸4800元,資源稅稅額標準雖有所提高,但仍為每噸30元,折算成稅率還不到1%。
對此,專家認為,由于我國礦產資源相對集中在經濟落后的中西部地區(qū),過低的資源稅導致利益分配機制不合理,資源富集但財政困難現象突出。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指出,資源稅由從量計征到從價計征的改革,實際上提高了稅負,間接提高了產品價格,有利于完善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并幫助資源輸出大省在資源開采中獲得更多財政收入,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對破壞資源的補償投入,更好保護環(huán)境。
5%稅率符合市場預期
多位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都認為,5%的稅率符合市場預期,這一稅率較從量計征時的折算稅率有所上升,但與國際上很多國家超過10%,甚至高達50%的稅率相比仍屬較低水平,對資源價格的調整幅度不會太大。
不過,對于兩大石油公司而言,資源稅改革終究會增加其成本。記者從中石油獲悉,2009年中石油上交地方財政的資源稅是32億元,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按油價80美元一桶計算,每年上繳的資源稅約相當于目前的7倍。
一些業(yè)內人士建議,考慮到先前陸續(xù)開征的各種收費擠占了稅收空間,為緩解企業(yè)成本上升壓力,國家應借推進資源稅改革契機,加快研究出臺稅費綜合改革配套措施,逐步取消資源稅以外原先開征的各種收費,達到“立稅清費”的目的。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出臺的新疆改革方案中并未涉及煤炭這一重要資源。
為全國改革積累經驗
新疆資源稅改革的先行啟動,也使得下一步資源稅改革何時推向全國備受關注。
我國資源稅改革方案曾兩次被暫時擱置,一次是2007年擔心經濟過熱時推出會加速物價上漲,增加通脹壓力;一次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致使國內經濟迅速下滑,擔心加重企業(yè)負擔,影響企業(yè)發(fā)展。
專家們認為,此次資源稅改革在新疆的試點,將為下一步全國改革積累更多經驗。同時,試點的順利推行,也將為全面推行改革掃除障礙。
“如今改革由從量計征轉為從價計征的基本方向已定,在試點的基礎上,下一步向全國推廣將相對容易,不過時間將最終等待中央確定。”首都經貿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丁蕓說。
安體富也表示,資源稅改革在我國已醞釀多年,各方面均已準備就緒。現在是改革推出的最好時機,全球經濟整體來看已走出低谷,我國經濟也已經穩(wěn)步復蘇,同時尚未出現明顯的通脹壓力。安體富建議,資源稅改革經過新疆的試點工作后,應盡快向全國范圍推開。(記者 韓潔 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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