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來關注東星航空最新消息。近日,中航油代理律師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尹正友邀請國內破產法領域的4名權威專家對重整東星方案進行論證,并得到專家們的普遍支持。詳細情況我們來連線本臺記者郭淼來了解一下。
主持人:這一次東星航空最大的債權人中航油請到國內破產法領域的四名權威專家,都是哪四位?
記者:其中包括清華大學法學院的王保樹,人大法學院的王新欣還有中國政法大學的王衛(wèi)國和李永軍四位專家。
主持人:這四位專家對重整東星方案的論證主要針對的是哪些問題?
記者:據我了解的情況,這一次論證主要是針對目前東星比較有爭議兩大問題展開的,包括了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債權人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之后,宣告?zhèn)鶆杖似飘a前,其他的債務人是否有權提出重整的申請,還有在債權人無法詳細了解債務人,也就是破產企業(yè)的具體的財務狀況的情況下,對于債權人重整申請當中的重整方案內容,應該達到什么樣的詳盡的程度和標準才能夠符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條件的兩大問題。
主持人:東星如果想重整的話也確實面對很多問題,對于兩大問題,四位專家都是持什么樣的態(tài)度?
記者:應該說四名專家普遍認為,目前其他的債權人仍然具有重整申請權,另外破產法沒有要求債權人申請重整的時候,需要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或者是重整的方案,根據破產法的立法原則,主要債務人有重整的可能性就應該給其他的一些重整的機會,另外就是中航油代理律師提到的尹正友在接受媒體采訪的時候說,中航油之所以要堅持重整,從根本上來看,東星航空航空運行經營權和航線,還有時刻,飛行員,客戶的市場等等這些核心的資產,只有通過重整在持續(xù)經營的條件下才能夠發(fā)揮他們的價值和作用,如果最終決定對東星進行破產清算的話,這些核心的資產,因為沒有辦法轉讓,而不能夠體現它的任何價值,這樣就會給最大的債權人,剛剛提到的中航油會造成巨大的損失,也是基于此才會考慮重整東星的方案。中航油6月23號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述的,到今天剛好半個月的時間,據我了解,目前此案還在二審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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