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7日電 水利部副部長張基堯日前表示,南水北調工程的水價將本著“還貸、保本、微利”和“定額用水、差別水價、超額累進加價”的原則確定,并按容量水價和計量水價征收,但是不會超過用水戶承受力范圍。
初步測算,東線干線山東省分水口門的平均水價約每立方米0.60元,中線黃河以南干線分水口門平均水價約每立方米0.20元,黃河以北干線分水口門平均水價約每立方米0.70元。
新華網(wǎng)的報道還強調,在分水口門水價的基礎上,受水區(qū)用水戶的水價還要考慮分水口門至自來水廠的配套工程、城市自來水廠及配水管網(wǎng)、污水收集與處理等環(huán)節(jié)的成本,用水戶實際支付的水價在此基礎上將有所提高,但不會超過用水戶的承受能力。
張基堯說,目前中國城市供水價格偏低,與用水戶可承受水價之間尚存在一定的上調空間,因此可以通過適當提高現(xiàn)狀受水區(qū)城市生活和工業(yè)水價,以水價附加的方式建立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部分工程建設資金。鑒于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和建立基金方案的復雜性,國家有關部門將在下階段進一步做好分析測算,在與地方政府充分協(xié)商后,確定合理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執(zhí)行。(王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