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
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原主任楊益銘涉嫌受賄 2002年01月18日 10:08 中新網北京1月18日消息:17日,原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主任兼省委督察室主任楊益銘涉嫌受賄一案,經邢臺市檢察院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后,在邢臺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楊益銘在1995年至2000年間共收受賄賂112.836萬元。 檢察日報報道說,據(jù)起訴書指控,1997年至1998年間,楊益銘為時任河北省新樂市市委副書記馬振生、副市長李栓記(均另案處理)的職務晉升私下活動,先后三次接受他們賄賂的款物折合32.76萬元。1996年11月,楊益銘經人介紹與秦皇島某公司張雅鴻(另案處理)相識,時值該公司因內部股權糾紛打官司,一審階段張雅鴻邀請楊益銘旁聽。之后,楊益銘將該公司納入省督察室重點聯(lián)系企業(yè)的范圍,并多次到有關部門“督導”。為感謝楊益銘的幫忙,在此期間張雅鴻先后多次送給楊益銘共計24.96萬元。另外,楊益銘在為他人承攬工程、提拔使用、解決經濟糾紛、報考大學等過程中,先后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0余萬元。 據(jù)悉,楊益銘所得贓款贓物已被全部追繳,法庭對此案審理后將擇日進行宣判。(過虹、王紹華、田貴強) |
|||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聯(lián)系我們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