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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洪志政治野心昭然若揭 2001年3月1日 09:22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輪功”現(xiàn)象綜合研究課題組依據(jù)大量事實分析后認為,表面上看“法輪功”套用許多漂亮說法,有“弘法”、“消業(yè)”、“度人”和“救世”等等所謂“善舉”。而實際上,李洪志當年學功傳功初始動機,只不過是騙錢,混飯吃。他在傳播“法輪功”的過程中,標榜自己是超凡脫俗的“最高佛”,但實際生活中的李洪志,卻對金錢格外貪婪,他靠傳播“法輪功”,在短短幾年間便加入暴富行列。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在長春教功售書就收入四十二萬八千三百元(人民幣,下同),在全國各地辦班收入七十八萬九千元,共計一百二十一萬七千三百元。其中在哈爾濱辦班時間只有幾天,但聽課證每張卻高達五十三元,凈收入二十萬元。 此后,李洪志又稱“想學好大法就必須讀書,看錄像,聽錄音練功”,通過“法輪功”組織大量印制書籍、錄音帶、錄像帶、VCD等,以每套三百元的價格在練習者中出售,并極力吹噓自己的“法像”和“法輪功徽章”有“靈氣”,鼓動練習者購買。李洪志還“推出”練功服、練功墊,將原來出版的“法輪功”書籍印成價格更加昂貴的“精裝本”,向練習者兜售。還宣揚“有施才有得”,以小施獲大得,從眾多練習者中騙得了數(shù)額不等的“捐款”。 當追隨者多了,隊伍大了后,這個所謂教人“消業(yè)去欲”的“大覺者”,自稱“用盡語言”也形容不了他“有多么偉大”的人世活神仙,便野心勃發(fā),惡性膨脹,想入非非了! 李洪志在他的詩集中赫然寫道:“洪主掌天地”,并表示要再現(xiàn)“天朝盛世”,要做唐太宗那樣的開國“皇帝”。他說,現(xiàn)在世界上的問題,無論哪個政府也解決不了,只有他及其法輪大法才能拯救世界。這種反政府言論背后的政治目的已是昭然若揭。 學者認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曾表白自已“不參與政治”,“不干涉政治”。其實,李洪志“法輪大法”是一個有政治和理論綱領、有其首領和嚴密組織系統(tǒng)并從事過大量違法政治活動的非法組織。只是在他們羽翼未豐,尚未形成較大氣候的時候,才沒有明確表明自已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實際上,李洪志及其“法輪大法”的最高政治綱領目標,就是妄圖推翻中國的合法政權(quán),建立一個由李洪志“主持的”人間“天國”,即他們的所謂“法輪世界”。這就是李洪志的政治野心,也是“法輪大法研究會”這個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組織的政治要害之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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