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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述評:新老血債一定要徹底清算 2001年2月20日 14:54 中新網(wǎng)北京2月2日消息: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今天針對邪教“法輪功”制造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發(fā)表述評。全文如下: 農(nóng)歷除夕,深受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精神毒害的癡迷者,到天安門廣場自焚,制造了一起觸目驚心、駭人聽聞的人間悲劇。特別是自焚者中既有十九歲的花季女大學生,又有十二歲的未成年少女,更是令人痛心!這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欠下的一筆新血債,是“法輪功”邪教本質(zhì)的又一次大暴露! 什么是邪教?世界各國有不同的表述。但是,不管表述的語言有何不同,神化教主、殘害生命、危害社會、踐踏人權都是邪教的主要特征。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從它冒出社會的第一天起,就暴露出它的邪教本質(zhì)。李洪志極力神化自己,大搞教主崇拜;散布“末世論”、“消業(yè)論”,胡謅“法輪大法”是超?茖W;宣揚“宿命論”,編造“下法輪”、“開天目”謊言;鼓吹“上層次”、“求圓滿”謬論;詆毀科學,散布迷信,組織和發(fā)展邪教組織;蒙騙、恐嚇練習者,煽動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他用種種欺騙的手段,從精神上控制癡迷者,從行動上操縱癡迷者,使癡迷者聽命于他、服從于他。正是在這種邪惡說教的反復渲染和不停灌輸下,“法輪功”癡迷者走火入魔。在“法輪功”被取締前,就有一些練習者因受騙、被迷惑,有的患病后拒絕打針、吃藥、上醫(yī)院,貽誤治療導致死亡。有的因練“法輪功”自殺身亡或精神失常。 有的甚至采用殘忍手段殺害他人!胺ㄝ喒Α卑V迷者有班不上,有田不種,有家不歸,有病不治,短短幾年,全國就有一千六百多人死于非命,成千上萬個家庭毀于一旦。去年四月五日,吉林省九臺河市的一名“法輪功”練習者,就因深受李洪志毒害、迷惑,自稱要去尋求“法輪大法”,給妻子留下遺書,自焚而亡。更有甚者,“法輪功”對在讀的女大學生和十二歲的小學生也不放過,毫無人性地讓孩子與她的母親同歸于盡。事實一次次證明,“法輪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邪教。它與世界上聲名狼藉的邪教組織烏干達“恢復上帝十戒運動”、美國“大衛(wèi)教”、日本“奧姆真理教”等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共同的罪惡行徑,就是實施精神控制、踐踏人性尊嚴,摧殘他人健康、剝奪信徒生命,背棄社會人倫、湮滅世間真情。 中國政府根據(jù)人民的意志,于1999年7月22日依法宣布“法輪功”為非法組織,并予以取締。中國政府的這一決定,避免了更多人間悲劇的發(fā)生,挽救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經(jīng)過各地做耐心細致的團結(jié)、教育、挽救工作,絕大多數(shù)“法輪功”練習者幡然醒悟,掙脫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堅決與“法輪功”組織劃清界限,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吉林省白城市皮鞋總廠一名退休老工人,過去迷戀“法輪功”,一度態(tài)度十分頑固,通過當?shù)卣ぷ魅藛T的說服教育,他終于明白了李洪志所謂的“真、善、忍”其實是騙人的謊言。李洪志在國外拿著別人的金錢,過著舒適的生活,卻要癡迷者在國內(nèi)為他流血送命。這哪里有什么“真、善、忍”?分明是在殺人害命!從此,他徹底脫離了“法輪功”,并用詩表達了自己的心聲:“鏟除邪惡乾坤朗,脫胎換骨重做人。感謝黨的幫教情,報效祖國奔前程!碑厴I(yè)于北京經(jīng)濟學院的一名女大學生,過去對“法輪功”深信不疑,執(zhí)迷不悟。她曾對丈夫表示,修煉“大法”要一修到底,死不回頭。后來,經(jīng)過多次幫助和教育,她感覺到“法輪功”有點邪。特別是聽到一名癡迷者想要“圓滿”而自殺,被搶救過來后說的第一句話“我不再追求什么高層次的幸福了,我一家三口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后,她終于徹底醒悟了,決定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對家庭負責,對國家負責,對社會負責。正是各地堅決、認真地貫徹黨和政府的團結(jié)、教育、挽救政策,才使絕大部分“法輪功”癡迷者從噩夢中醒來,重新享受到生活的樂趣,感受到生命的珍貴。如果人民政府不對“法輪功”采取斷然措施,不知道還有多少癡迷者要走上絕路呢! 中國政府依法打擊邪教“法輪功”,粉碎了李洪志的險惡圖謀。他自然要狗急跳墻,孤注一擲。李洪志一面投靠西方反華勢力,充當反華工具,向主子搖尾乞憐,討得一杯殘羹剩飯;一面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散布所謂的“經(jīng)文”,挑唆、蒙騙“法輪功”癡迷者,讓他們用人類最寶貴的生命去“上層次”、去“圓滿”——其實是為他的險惡政治圖謀賣命!事實再一次證明,極少數(shù)“法輪功”癡迷者鋌而走險、自尋絕路,是他們中李洪志的毒太深,練“法輪功”練得走火入魔的原因。他們在不知不覺中上了李洪志的當,成為邪教的殉葬品和破壞中國改革開放、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工具,遺憾的是,他們還以為是走向“圓滿”、“飛向天國”呢!除夕發(fā)生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再一次表明“法輪功”邪教組織對社會和人民的危害是多么的嚴重,必須鏟除,不可姑息。歷史記下了李洪志的又一筆血債,新賬舊賬,人民一定要向他徹底清算!(袁建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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