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1日電 馬英九就任臺北市長八年來總共捐出約6800萬元(新臺幣,下同)個人捐款作公益,他今天(21日)上午表示,相關捐款數據已整理完成,會在適當時間對外公開說明。
據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馬英九6800萬元個人捐款中,包括最近捐出與半數“特別費”等值的個人捐款1500萬元,以及先前陸續(xù)捐出5300萬元(包括兩次市長競選補助款4700余萬元,成立“新臺灣人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另將擔任“國大代表”的薪資所得也以個人名義捐給聯(lián)合勸募、政大指南法學基金會、“國際法學會”各100萬元,及認養(yǎng)島內外貧窮兒童七、八位。
檢方有人透露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入帳后“只進不出”,馬英九說:“這不是事實”,但他尊重檢調查案,他說,入帳的“特別費”他當然有用,而且用得很多。他強調,一切要回歸制度面,奉公守法、遵守制度的人,應該獲得“信賴的保障”。
馬英九再次解釋他昨天說的 “如果我有問題,‘四大天王’都有問題”表示,他主要是希望大家以同一標準來處理“特別費”問題,他是按“行政院”規(guī)定把“特別費”匯入賬戶,不論是領取現金或支票,其實都是進入私人口袋,他說,“不能說,我進入賬戶就是貪污,其它人就不是”。
馬英九因一貫堅守清廉形象而有“不沾鍋”之稱。至于有“立委”希望他沾鍋,馬英九說,他以后會“沾鍋”,但是多抽時間與“立委”喝兩杯,大家聚聚,喝喝小酒是可以的,但貪瀆或其它不好的事,他不會沾。他要打造國民黨是正派清廉的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