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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不僅僅屬于電影中的香港,還屬于現(xiàn)實中的臺灣
“不許出這個頭,否則就別怪兄弟不客氣了”、“這是什么你很清楚,別逼我拿到電視上”,在什么地方我們能聽到類似的話語?這個問題對喜歡看香港電影的人來說,是很容易回答的——“黑道”電影上。
陳水扁的江湖手段
島內媒體最近曝光陳水扁曾多次恐嚇“立法院長”王金平和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李登輝,所用的手段和電影中“黑道大佬”毫無二致。從“拿出包括新瑞都案與王金平身邊人士等司法資料共13件,要求王金平不要擔任2004年連宋競選總部主委”,到“趁李登輝身體不適時,私下前往探望,并拿出一張有李登輝五個人頭秘密帳戶的‘恐嚇字條’”,陳水扁對待政敵或者“前輩”的江湖手段,怎么看怎么像是從香港電影中學來的。
當然,這不過是句玩笑話,陳水扁根本不需要向別人學習如何恐嚇別人,他本人就是在政治生活中引進“黑色藝術”的個中高手。陳水扁2004年1月30日對人稱“臺南地下市長”的博彩集團大老“南門王”王振鏗的“拜訪”、隨后發(fā)生的“319槍擊案”,以及后來臺灣司法部門對王振鏗之子王伯群的改審重判,清清楚楚地告訴人們,“反黑斗士”陳水扁反的不過是“藍黑”,對“綠黑”卻是甘之如飴。
臺灣弊案為何總辦一半
中國人傳統(tǒng)的神佛觀念中,有一句話最不符合邏輯,那便是所謂“重塑金身”的許愿。這句話的隱含邏輯不啻于對神佛的變相威脅:要是許愿不靈,是不是就不給神佛換衣服了呢?雖然陳水扁對自己的血統(tǒng)素來有點認識不清,但對這句話的隱含邏輯卻有著深刻而獨到的理解——他的江湖手段正是遵循著這一邏輯。不妨設想,如果王金平和李登輝真地就范,陳水扁是不是就不會繼續(xù)偵辦前者的新瑞都案以及后者的秘密帳戶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不難從陳水扁主政以來檢調部門對幾乎所有弊案的偵辦進程中看出端倪。
客觀地說,多年來臺灣牽涉到政治上層的弊案,沒有一件水落石出的。這并不能怪罪臺灣檢調部門辦事不力,而是由于臺灣“最高行政權”的掌控者總是在案件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出來或踩剎車、或打方向盤。當然,這和陳水扁為人的“寬宏大量”毫不相干,實際上在他所有性格中,寬宏和誠實一樣都是需要用顯微鏡尋找的。臺灣當局檢調部門每每半途而廢的原因,在于辦到一半的案子最有利于主辦者要挾涉案人,這和許諾中的賞賜最有利于激勵臣屬是一個道理:被逮到監(jiān)獄里的政治人物是不怕威脅的,當然,也沒有任何威脅的價值。
政治是“可能”的藝術
政治是“可能”的藝術,這句話陳水扁有著不同于一般理解的認識——“可能”動手,也“可能”不動手,全在“你兄弟”的態(tài)度——這對表面上最講義氣實際上不知義氣為何物的“江湖大老”來說,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對于一個社會的統(tǒng)治者而言,卻肯定不應該將這句話奉為圭杲。因為,政治固然是“可能”的藝術,但法律肯定不是。
在現(xiàn)代社會,幾乎人人都知道每個人權利和福祉的最低保證決非滿天神佛,而是社會最基本的公共產(chǎn)品——公權力的公正。而陳水扁治理臺灣的“黑道模式”,恰恰是在埋葬一個社會最基本的秩序保證。當然,這些話對陳水扁來說,不過是三家村學究的囈語而已。臺灣大學法律系的高材生陳水扁,當然知道什么是公權力,什么是公權力得以行使的前提和基礎,只不過這位在“美麗島事件”中聲名鵲起的律師,在邁進凱達格蘭大道的時候,就已經(jīng)把他那些在法庭上的宏論全都拋到爪哇國去了,而且只在此后向政敵下手的時候才撿回來過。
來源: 國際先驅導報 作者:葉海林(中國社會科學院亞太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