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城管理部干部梁山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他被控濫用職權并收受賄賂,致使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被騙公積金貸款達上千萬元。
“指控罪名成立嗎?”法官問。32歲的梁山沉默片刻,結結巴巴從嘴里擠出了兩個字:“成立。”梁山原是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城管理部外企營業(yè)廳個貸員,負責審核貸款。2003年底,一個叫劉凡的朋友找他做購房公積金貸款“大單”。所謂“大單”,是一種違規(guī)操作。政策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必須是公積金的繳存人,但因為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yè)貸款低很多,所以很多沒有公積金的買房人也想辦公積金貸款。而社會上的一些貸款公司,專門做這項委托貸款業(yè)務,并稱之為“大單”。公積金中心曾對此明確禁止。
梁山雖然明知劉凡搞來的公積金貸款申請不符合資格條件,但“經不住他求我,就同意了。”梁山在法庭上說很多人曾找他要做“大單”,都被他拒絕了,他之所以答應劉凡,是因為“朋友的情誼”?蛇@回梁山撞上的是一個3人詐騙團伙。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間,李巖、劉凡、唐劍波3人合謀用55套房屋假的購房合同和資料,騙取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借款共計1994萬余元,其中1300多萬元用于支付房款,618萬余元被3人揮霍。這場騙局中,騙子們面對的第一關就是負責審核貸款的梁山。
3名騙子被抓后供述說,“如果不是用錢打通了梁山這關,我們一筆也做不成。”騙子們許諾每辦一筆公積金貸款給梁山3000元好處費。梁山此后“欣然笑納”了8萬余元行賄款。他明知劉凡等人提交的37份公積金貸款申請不符合資格條件,卻擅自予以審批,致使劉凡等人詐騙成功,最終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造成940.3萬元的特大經濟損失。
(來源:北京晚報;作者: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