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日電 據(jù)中國法院網(wǎng)報道,一名外地來京的個體裝修工,因為妻子提出離婚,一怒之下竟將將妻子殺死。6月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王國均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
被告人王國均今年31歲,原籍四川,1995年來京打工,從事個體裝修。1997年,與同鄉(xiāng)賈某結(jié)婚,婚后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賈某隨丈夫來京后,干過保姆、臨時工等工作,后來又到學校學習了美容美發(fā)。學會了美容美發(fā),賈某便想自己開一家店。夫妻倆商量后在石景山麻峪附近租了兩間房,美容美發(fā)店開張營業(yè)了。平日,賈某照看店面,王國均在外攬一些裝修的活兒,日子過得還不錯。
2005年下半年,賈某在店里認識了一個男性客人,雙方關(guān)系越來越密切,有時一起外出吃飯,有時短信往來,賈某覺得這個客人比丈夫會掙錢,因此夫妻關(guān)系逐漸變壞。賈某嫌王國均沒有本事,掙錢少,提出了與丈夫離婚的要求。
2005年12月24日上午10點左右,夫妻二人再次為離婚的事爭吵起來,賈某執(zhí)意要離開家,王國均哭著求但是仍然阻攔不住,情急之下從床底下找出裝修工具橡膠錘,擊打賈某的腿部,賈某仍然叫喊著要離婚,情急之下,王國均又拿起瓦刀,持刀猛砍賈某的頭面部,將賈某殺死。案發(fā)后,王國均撥打110報警電話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
一中院認為,被告人王國均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持械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鑒于作案后主動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并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故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jù)此作出上述一審判決。(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