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1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特區(qū)政府決定在明年三月二十五日舉行行政長官選舉,選出下屆特首。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預計今年年底將選出負責推選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任期由明年二月起生效,為期五年。期間若有委員出缺,不會實時補選;不過,若行政長官出缺,選委會就會進行補選,以便推選新的行政長官。
報道說,為了準備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香港選舉事務處已檢視了《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下的規(guī)例,認為需作出下列三類修訂,分別為:一、因應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提交立法會的《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所須作出的相應修訂;二、為把選舉委員會分組界別一般選舉的選舉程序適當?shù)嘏c二零零四年立法會的選舉程序看齊而須作出的修訂;以及為刪除已過時條文的技術性修訂。
選舉事務處會視乎立法會考慮《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結(jié)果,落實有關規(guī)例的修訂方案。若修訂建議獲選委會通過,當局將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在憲報刊登有關修訂規(guī)例,并提交立法會審議。當局希望審議程序能于今年七月完成,以便選委會和選舉事務處有充足時間,為今年十二月舉行的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作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