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惡意欠費
歲末年初,不少大學因催繳學費的舉措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1月18日,在百度上搜索“大學生欠繳學費”,相關網(wǎng)頁達到4.66萬個。河南、山東、海南、湖北、湖南、黑龍江、甘肅、重慶等省市的十多所大學都在催繳學費。有人因此得出結論:加入到“討薪”行列的不僅有農民工,還有大學校方。
綜合媒體的報道,大學催繳學費主要有以下幾招:休學;不讓參加期末考試;不予注冊;考試成績一律不予登記,全部參加補考,且補考成績無論如何優(yōu)秀,都只記錄為60分;不準參加畢業(yè)論文答辯;不發(fā)放生活補貼、取消當年的“三好學生”等評優(yōu)資格;對畢業(yè)生暫不辦理有關畢業(yè)手續(xù)、暫緩派遣等;成立調研收費組赴學生家里收取學費。一些學校是多管齊下,同時運用好幾招。如在甘肅聯(lián)合大學,欠費的學生就不能參加考試,也不能享受貧困補助,成績再好也得不到獎學金,還不能入黨。而被眾多高校紛紛效仿的則是“不準參加期末考試”這一措施。
毫無疑義,高等教育并非義務教育,必須由學生承擔一部分學費。而有錢不交學費,正是這個普遍失去信用的社會風氣在大學校園的體現(xiàn)。我國高校已逐步建立起多元化資助貧困學生的政策體系,但這樣一套旨在幫助貧困大學生的制度也被不少“假冒貧困生”鉆了空子。
從媒體的報道看,這部分學生家庭條件不錯。但由于缺乏誠信,攀比、從眾等心理,將學費用于其他消費。有自稱大學生的網(wǎng)友認為,“這是一種公民信用的缺失”。這名網(wǎng)友擔心:“不交學費卻生活瀟灑,又能免受懲罰,這種行為具有很強的示范效應,容易在大學生中蔓延開形成不良的風氣!痹诖髮W就這樣不守信用,走進社會以后會怎么樣呢?有大學領導表示這樣的擔憂。
大學學費超過百姓的承受能力
各大學對欠繳學費之事,可謂一片叫苦聲,認為拖欠的巨額學費已影響了學校的正常運轉。在黑龍江中醫(yī)藥大學校長匡海學看來,學生欠費也是國有資產的流失。在政府投入不足,學校又必須加大教育教學經費投入力度的情況下,學校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此言不虛。2005年9月8日,本報曾報道,在校大學生人數(shù)由1998年的340多萬人猛增到2005年的1400萬人。目前維系中國高等教育正常運轉的經費約需4000億元,而國家現(xiàn)有的實際投入只有800億元,高校現(xiàn)在向銀行借貸的總金額已經超過了1000億元,差額部分就是各高校靠收學費填充的。高校中流傳著這樣一種說法:“現(xiàn)在不是中國政府在辦中國的高等教育,而是中國的高校在辦中國的高等教育。”
時任教育部副部長的張保慶有一句話廣為流傳:現(xiàn)在的大學學費已經超過了老百姓的經濟承受能力,是有點高了。按照中國的國情,評價大學學費的高低應該以老百姓是否能夠承受為標準。新華社提供的一項調查顯示,僅有7.5%的被調查者能夠接受大學每年5000元以上的學雜費收費標準,71.6%的被調查者認為現(xiàn)在的高等教育收費太貴。目前,全國高校學生中大約有20%的貧困生,而在一些中西部省份,比例更高。如何保障數(shù)量龐大的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是政府和大學要全力解決的難題。
懲治“惡意欠費”會不會殃及真正的貧困生
一方面大學必須依靠收取學費維持正常運轉,一方面確有部分學生有錢不交學費。那么,學校以不準參加期末考試或休學等措施來追繳學費是否合適呢?很多學校強調,這些措施只是針對“惡意欠費”的學生,但實際上,這種所謂只針對“惡意欠費”學生的行動常常殃及了真正的貧困生。
以煙臺大學為例,目前該校2.3萬名學生中有20%是貧困生,學校組織專門人員到十幾個縣市進行的調查發(fā)現(xiàn),有將近5%的學生家境并不是很困難。學校出臺“暫停期末考試”的追欠政策后,涉及幾千名學生所欠1700多萬元的學費,已被追繳回1000多萬元!爸恍枰哂幸欢ǖ臄(shù)學能力,就會發(fā)現(xiàn)這里面的問題,所謂‘惡意欠繳學費的學生’(5%)占貧困生(20%)的1/4,已追繳學費(1000多萬元)卻是所欠學費(1700多萬)的1/2以上!鄙虾M瑵髮W文化批評研究所王曉漁因此在《新京報》上撰文發(fā)問,“校方追繳的究竟是‘惡意欠繳學費的學生’,還是所有貧困生呢?”
有人在網(wǎng)上撰文指出:“學校以暫停學生期末考試的辦法來追繳學費,是一個缺乏大學教育應有的善意精神、違背大學教育宗旨的以惡治惡的敗招。”這位網(wǎng)友認為,大學教育不但要注意課堂有形的知識的傳播,同時也要注意自身日常管理對學生的無形影響,這就是所謂的言傳身教。
學校的一道催繳令就能追回上千萬元的欠費,是因為學校掌握著學生能否正常完成學業(yè)的“命脈”。盡管社會上流行的說法是“欠債的是爺爺”,但在欠費學生面前,學校永遠是強勢者。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未按學校規(guī)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凹热徊挥枳裕斎粵]資格參加考試了。”一位高校的工作人員如此解釋。但在王曉漁看來,這個推理比較無力。“如果那些欠繳學費的學生沒有注冊,就不存在是否考試的問題;如果校方已經允許那些學生注冊,現(xiàn)在突然出臺追欠政策,也不盡妥當。在后一種情況下,校方放棄了自己要求學生繳納學費后再注冊的正當權利,卻以另一種土制方法‘追欠’,未免有‘秋后算賬’的嫌疑。”
在欠費學生中,誰真正的貧困,誰有錢故意不交,校方如能下大力氣做好這一區(qū)分的工作,然后區(qū)別對待,讓真正的貧困生不受牽連,才能顯現(xiàn)學校對學生的真誠。
【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