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9日電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城管理部外企營業(yè)廳原個貸員梁山,涉嫌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擅自審批,導致公積金被詐騙1300多萬元,造成損失940多萬元。近日,梁山被北京東城檢察院訴至東城法院。
據(jù)悉,梁山曾是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城管理部外企營業(yè)廳個貸員,負責審核貸款的工作。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4月至12月間,梁山違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操作流程》的有關規(guī)定,明知劉某等人提交的37份購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不符合資格條件,仍擅自予以審批,導致劉某等人詐騙公積金貸款共計1376.2萬元,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造成人民幣940.3萬元的特大經(jīng)濟損失。
另外,梁山還被指控利用擔任個貸員負責審核貸款的職務便利,收受劉某等人的好處費合計8萬余元。2006年3月15日,梁山被東城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處查獲。
檢察機關認為,梁山構(gòu)成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向東城法院提起公訴。據(jù)悉,該案近期將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郭曉明 姬廣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