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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法輪功”是為了保護基本人權和宗教自由 2000年7月22日 09:12 中新社堪培拉七月二十一日電中國駐澳大使館發(fā)言人指出,昨天澳“法輪功”分子到中國大使館門前鬧事搞反對中國政府的宣傳活動,嚴重干擾中國大使館的正常工作,我們對此表示堅決反對。 發(fā)言人說,大量事實證明,“法輪功”組織根本不是什么宗教團體,也不是氣功組織,而是反科學、反人類和反社會的地地道道的邪教組織,任何不抱偏見的人都不難認清“法輪功”邪教的真實面目。李洪志通過散布其歪理邪說,對“法輪功”練習者進行精神控制,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中國各地已有一千五百多人因練習“法輪功”而致死,更多的人致殘或產(chǎn)生心理病態(tài)。 發(fā)言人表示,“法輪功”無視中國法律,進行大量違法甚至犯罪活動,非法聚斂錢財,圍攻不同看法的個人和機構(gòu),侵犯他人人權和人身安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公開反對中國政府,今年以來,“法輪功”組織與國際反華勢力勾結(jié),充當反華勢力的政治工具,不斷從事反華活動,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組織正是為了保護絕大多數(shù)公民的基本人權和宗教自由,是完全合法的、正當?shù),得到中國人民的堅決支持和擁護。中國政府的這一行動不僅符合國際人權文書的規(guī)定,而且也是世界上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面對邪教都會采取的行動。中國政府依法懲治的只是極少數(shù)“法輪功”組織的幕后策劃者和組織者以及繼續(xù)從事“法輪功”非法活動的頑固分子,而對大多數(shù)原“法輪功”練習者,則是進行團結(jié)與教育。 發(fā)言人指出,少數(shù)澳“法輪功”分子藐視中國法律,多次偷渡闖關進入中國滋事,進行非法活動,并屢教不改,眾所周知,偷渡闖關是違法的,任何國家都不會允許,偷渡者受到法律懲處是國際慣例。(完) 【發(fā)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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